农民艰苦,帮闲在官,名曰牢、野牢、直司、主文、官、帮虎,其名凡六。不问农民急务,乡,搅扰农业。芒,栽在,农务隙,此等赍执批文,抵农在,或水车上锁人车者有,或内其秧苗锁人田者有……纷城市乡村扰害人民”。元璋令加清理,除正牢合应正役外,其他一概革除,松江府革除了牢、野牢等九百余名。一个方减少了四分三害农民的吏役,这农民正常进产是有很处。
朱元璋虽一部分主进了斗争,广农民了让步;一部分主力量削弱了,农民产增加了。是,这个政权毕竟是主阶级的政权,首先主阶级服务,即使农民采取了一让步的措施,其目的是了巩固强化整个主阶级的统治权。论是查田定租,论是编户定役,执丈量的是主,负责征收粮米的是主,长甲首的依是主,在方朝廷做官的更非主不,上,上的重重主统治:主首先照顾的是族亲友的利益,决不照顾到耕农佃农。由凭借职权的方便,剥削舞弊通政权来进,披上合法的外衣,农民的痛苦越申诉;且,愈是主,愈有机让弟受到教育,通科举税户人才等官僚绅士,官僚绅士享有合法的免役权,洪武十朱元璋告诉书省官员:
食禄,与庶民责剑有等,趋执役奉上者,庶民。若贤人君,既贵其身,复役其,则君野人分别,非劝士待贤。今百司见任官员有田土者,输租税外,悉免其徭役,著令。
十二令:
令内外官致仕乡者,复其终身与。
连乡绅享有免役权了。在的,除本身免役外,户内优免二丁差役。这,任官、乡绅、员豁免差役,有办法逃避租税,完粮差的义务,便完全落在耕农贫农身上了。耕农贫农不的一份,其实官僚绅士主的一份,亦何尝不由农民实际负担,官僚主不交的一份,他们一并承担来。官僚绅士越的方,人民的负担越重。
人民的负担朱元璋的话叫“分”,即应尽的义务。洪武十五他叫户部榜晓谕两浙江西民:“吾民者知其分,田赋力役供上者,乃其分。安其分,则保父母妻,昌身裕,忠孝仁义民。”不呢?则“不法不容,亦不容矣”!应该像“原民……惟知应役输租,负官府”。有此,才“上相安,风俗淳,共享太平福”。
朱元璋求人民尽应役输税的义务,定制度,官吏奉公守法,严惩贪污,令谕,告诫谆谆,期望上相安,共享太平福。是官吏并不肯照他的话办,主做官是管百姓,并不替百姓办,结果许制度命令空文,官僚政治的恶果便有人明确指:
今守令,户口钱粮狱讼急务。至农桑校,王政本,乃视虚文置,将何教养斯民哉!农桑言,方椿,州县一白帖,甲回申文状已,守令未尝亲视艺次,旱涝戒备。
官吏办的是公文。公文上办的应有尽有,实际况全不相。上官按临方检查的是公文,上公文办,“法奸,令诈”。这是洪武九的形。十二,解缙奉诏上万言书,:
臣观有盛衰,物有盈虚,商税征,率皆定额,是使其或盈,奸黠侵欺;其歉,良善困补纳。夏税一,茶椒有粮,果丝有税,既税产,税津,何其夺民利至此密。且贫,不免抛荒咎。今土植,今征聚有税粮,或卖产供税,产税存;或赔办役,役重民困,土田高不均,科轻重别,膏腴税反轻,瘠卤税反重。
理清楚很,正因是“贫”,才被迫抛荒,主负担特别轻,不不抛荒的。且尽力兼并,膏腴田是主的,瘠卤田是贫民的,主阶级定的税额,是膏腴轻瘠卤重。
严惩贪污,贪污是不跟绝,朱元璋的话来证明吧,他:
浙西在有司,凡征收,害民奸,甚虎狼。且折收秋粮,府州县官放,每米一石,官折抄二贯,巧立名瑟,取水脚钱一百文,车脚钱三百文,口食钱一百文。库办验钱一百文,蒲篓钱一百文,竹篓钱一百文,沿江神佛钱一百文。害民此,罪宥乎!
折粮原来是便民的措施,浙西运粮一石到南京,花四石运费,百姓困苦不堪。改折钞,减轻了浙西农民五分四的负担。钞是不很运费蒲竹篓包装的,方官是照运粮的办法苛敛,名瑟加征至九百文,约合折价的百分五十。急朱元璋是跺脚,:“我欲除贪赃官吏,奈何朝杀暮犯!今犯赃者,不分轻重皆诛!”
洪武一朝,“几不变法,一人”。是历史上封建政权贪污进斗争激烈的期,杀戮贪官污吏的期。虽随杀随犯,不跟本清除贪污,是朱元璋定决,随犯随杀,甚至严厉到不分轻重杀,贪污的减少是了的,人民有处,人民是感谢他、支持他的。
19554月14
(原载《历史研旧》三期,19556月)
注释:
《毛泽东选集》卷二。
②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五。
③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三三。
④顾炎武《知录》卷一○《垦荒》。
⑤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九。
⑥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七六。
⑦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五三。
⑧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四八、二五○。
⑨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九六、一九三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一二、一六四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八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五○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二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二三、二三六、二四三,《明史》卷七七《食货志》一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五三。
《明典》卷一七《户部田土》。
《明典》,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四三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一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四三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九六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四三,《明史》卷七七《食货志》一。
赵翼《陔余丛考》卷四一《凤杨丐者》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,《明史》卷八八《河渠六·直省水利》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四三,顾炎武《知录》卷一二《水利》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五,《明史》卷一三八《杨思义传》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七、二○七,查继佐《罪惟录》,《明太祖本纪》一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一五、二二二、二三二、二四三、二四六,《明典》,朱桢《政记》,《明通纪》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七七、二四三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五
朱元璋虽一部分主进了斗争,广农民了让步;一部分主力量削弱了,农民产增加了。是,这个政权毕竟是主阶级的政权,首先主阶级服务,即使农民采取了一让步的措施,其目的是了巩固强化整个主阶级的统治权。论是查田定租,论是编户定役,执丈量的是主,负责征收粮米的是主,长甲首的依是主,在方朝廷做官的更非主不,上,上的重重主统治:主首先照顾的是族亲友的利益,决不照顾到耕农佃农。由凭借职权的方便,剥削舞弊通政权来进,披上合法的外衣,农民的痛苦越申诉;且,愈是主,愈有机让弟受到教育,通科举税户人才等官僚绅士,官僚绅士享有合法的免役权,洪武十朱元璋告诉书省官员:
食禄,与庶民责剑有等,趋执役奉上者,庶民。若贤人君,既贵其身,复役其,则君野人分别,非劝士待贤。今百司见任官员有田土者,输租税外,悉免其徭役,著令。
十二令:
令内外官致仕乡者,复其终身与。
连乡绅享有免役权了。在的,除本身免役外,户内优免二丁差役。这,任官、乡绅、员豁免差役,有办法逃避租税,完粮差的义务,便完全落在耕农贫农身上了。耕农贫农不的一份,其实官僚绅士主的一份,亦何尝不由农民实际负担,官僚主不交的一份,他们一并承担来。官僚绅士越的方,人民的负担越重。
人民的负担朱元璋的话叫“分”,即应尽的义务。洪武十五他叫户部榜晓谕两浙江西民:“吾民者知其分,田赋力役供上者,乃其分。安其分,则保父母妻,昌身裕,忠孝仁义民。”不呢?则“不法不容,亦不容矣”!应该像“原民……惟知应役输租,负官府”。有此,才“上相安,风俗淳,共享太平福”。
朱元璋求人民尽应役输税的义务,定制度,官吏奉公守法,严惩贪污,令谕,告诫谆谆,期望上相安,共享太平福。是官吏并不肯照他的话办,主做官是管百姓,并不替百姓办,结果许制度命令空文,官僚政治的恶果便有人明确指:
今守令,户口钱粮狱讼急务。至农桑校,王政本,乃视虚文置,将何教养斯民哉!农桑言,方椿,州县一白帖,甲回申文状已,守令未尝亲视艺次,旱涝戒备。
官吏办的是公文。公文上办的应有尽有,实际况全不相。上官按临方检查的是公文,上公文办,“法奸,令诈”。这是洪武九的形。十二,解缙奉诏上万言书,:
臣观有盛衰,物有盈虚,商税征,率皆定额,是使其或盈,奸黠侵欺;其歉,良善困补纳。夏税一,茶椒有粮,果丝有税,既税产,税津,何其夺民利至此密。且贫,不免抛荒咎。今土植,今征聚有税粮,或卖产供税,产税存;或赔办役,役重民困,土田高不均,科轻重别,膏腴税反轻,瘠卤税反重。
理清楚很,正因是“贫”,才被迫抛荒,主负担特别轻,不不抛荒的。且尽力兼并,膏腴田是主的,瘠卤田是贫民的,主阶级定的税额,是膏腴轻瘠卤重。
严惩贪污,贪污是不跟绝,朱元璋的话来证明吧,他:
浙西在有司,凡征收,害民奸,甚虎狼。且折收秋粮,府州县官放,每米一石,官折抄二贯,巧立名瑟,取水脚钱一百文,车脚钱三百文,口食钱一百文。库办验钱一百文,蒲篓钱一百文,竹篓钱一百文,沿江神佛钱一百文。害民此,罪宥乎!
折粮原来是便民的措施,浙西运粮一石到南京,花四石运费,百姓困苦不堪。改折钞,减轻了浙西农民五分四的负担。钞是不很运费蒲竹篓包装的,方官是照运粮的办法苛敛,名瑟加征至九百文,约合折价的百分五十。急朱元璋是跺脚,:“我欲除贪赃官吏,奈何朝杀暮犯!今犯赃者,不分轻重皆诛!”
洪武一朝,“几不变法,一人”。是历史上封建政权贪污进斗争激烈的期,杀戮贪官污吏的期。虽随杀随犯,不跟本清除贪污,是朱元璋定决,随犯随杀,甚至严厉到不分轻重杀,贪污的减少是了的,人民有处,人民是感谢他、支持他的。
19554月14
(原载《历史研旧》三期,19556月)
注释:
《毛泽东选集》卷二。
②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五。
③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三三。
④顾炎武《知录》卷一○《垦荒》。
⑤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九。
⑥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七六。
⑦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五三。
⑧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四八、二五○。
⑨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九六、一九三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一二、一六四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八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五○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二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二三、二三六、二四三,《明史》卷七七《食货志》一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五三。
《明典》卷一七《户部田土》。
《明典》,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四三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一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四三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九六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四三,《明史》卷七七《食货志》一。
赵翼《陔余丛考》卷四一《凤杨丐者》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,《明史》卷八八《河渠六·直省水利》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四三,顾炎武《知录》卷一二《水利》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五,《明史》卷一三八《杨思义传》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七、二○七,查继佐《罪惟录》,《明太祖本纪》一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一五、二二二、二三二、二四三、二四六,《明典》,朱桢《政记》,《明通纪》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七七、二四三。
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二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