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3章 草寇与冠军(五十三)
法律规则是复杂的社象进 归纳 结做 的一 般幸规
定 随社的进步 一 定 的滞 幸
,
存在 法 律 漏 洞
。
因 司
法解释 的台具有一 定 的必幸
。
尤其 是在 司 法 程
,
司法 执 方
统一标准 执随化 更需 法律 规 范 明确 的解释 使
司法人员在 司法实践 有法 依
,
有解释 寻
。
比 犯罪 节 与 果
的
“
轻
”
与
“
重
”
规定模糊 缺乏 握的标准
。
加强 司法人员的职业素质
论是刑 司法是 民 司法 关系 到 安 全
,
社稳 定
,
人
民的利益
。
司法人员的素质直 接影响案件完 的质量 司法工 的工
效率
。
的法律有到 很 的执
,
立 法宗 旨 政 策 不
落实到实处
。
应通职业技 培训 等方 式加 强 司法 队伍 建设
,
使罪存在 问题 的 完善
。
【关键词 】寻衅滋 罪 争议案件 问题 完善
寻衅滋罪 是指肆挑衅 随殴打
、
骚扰他人或任 损 毁
、
占
公思财物 威者在 公共场 哄闹 严重破 坏社秩序 的
。
虽
我法律已 经 明确规定 了寻衅滋罪 是仍存在相 应 的 问题 , 文
将进叙述并提 完善建议
。
一
、
寻衅滋罪存在 的问题
一 立 法 方
寻衅滋 罪的身是
刑法规定 的流氓罪 修订 的刑法
寻衅滋罪罪状进 了 具体 的规定
,
立法者 期望 改 变原 来 刑 法 流 氓
罪的模糊
、
不草幸 的状态 这并有很 的解决实践 的 问
题 存在 立法上 的不足
构 件不明确
寻衅滋 罪的法律规定 语存在 含 糊 不清 的 方
,
匕 寻衅滋
罪条文 的
“
随
’
‘
强拿应
”
的等相 关规 范 的构 件 规 定不 明
确
《刑法修正案八 》虽寻衅滋 罪进 了相 关修改 是
“
节严
重
’ 、
“
节恶劣
”
等客观方入罪 标准仍 不 明确
。
另 外
,
寻 衅滋 罪 的
构件表述上 与侵犯公 民人身犯罪侵犯公 民财产罪 的客观方
有重合交叉
。
立法上 的不 明确
、
不 具体是 导 致 司法 实 践 应 混
按照检察机关 内设机构的职管辖分工
,
控告 申诉部门举报的侦审分离与 侦部门案
件的侦审一体化并
。
由相关规定复杂
,
致
使二者契合处形一边缘带
,
是控告 申诉
部门举报线索的初查处理职权的拥有限制
,
这职权的分分割
,
表 一定范围内的不确
定幸
,
导致举报线索的初查与处理在控告申诉
部门的割裂
,
初查的立案工完全被纳人了
侦部门的侦审一体化机制
。
这一工模式
上述的清醒认识
,
是笔者本文 侦案件的立案
与侦查探旧的基点
。
定 随社的进步 一 定 的滞 幸
,
存在 法 律 漏 洞
。
因 司
法解释 的台具有一 定 的必幸
。
尤其 是在 司 法 程
,
司法 执 方
统一标准 执随化 更需 法律 规 范 明确 的解释 使
司法人员在 司法实践 有法 依
,
有解释 寻
。
比 犯罪 节 与 果
的
“
轻
”
与
“
重
”
规定模糊 缺乏 握的标准
。
加强 司法人员的职业素质
论是刑 司法是 民 司法 关系 到 安 全
,
社稳 定
,
人
民的利益
。
司法人员的素质直 接影响案件完 的质量 司法工 的工
效率
。
的法律有到 很 的执
,
立 法宗 旨 政 策 不
落实到实处
。
应通职业技 培训 等方 式加 强 司法 队伍 建设
,
使罪存在 问题 的 完善
。
【关键词 】寻衅滋 罪 争议案件 问题 完善
寻衅滋罪 是指肆挑衅 随殴打
、
骚扰他人或任 损 毁
、
占
公思财物 威者在 公共场 哄闹 严重破 坏社秩序 的
。
虽
我法律已 经 明确规定 了寻衅滋罪 是仍存在相 应 的 问题 , 文
将进叙述并提 完善建议
。
一
、
寻衅滋罪存在 的问题
一 立 法 方
寻衅滋 罪的身是
刑法规定 的流氓罪 修订 的刑法
寻衅滋罪罪状进 了 具体 的规定
,
立法者 期望 改 变原 来 刑 法 流 氓
罪的模糊
、
不草幸 的状态 这并有很 的解决实践 的 问
题 存在 立法上 的不足
构 件不明确
寻衅滋 罪的法律规定 语存在 含 糊 不清 的 方
,
匕 寻衅滋
罪条文 的
“
随
’
‘
强拿应
”
的等相 关规 范 的构 件 规 定不 明
确
《刑法修正案八 》虽寻衅滋 罪进 了相 关修改 是
“
节严
重
’ 、
“
节恶劣
”
等客观方入罪 标准仍 不 明确
。
另 外
,
寻 衅滋 罪 的
构件表述上 与侵犯公 民人身犯罪侵犯公 民财产罪 的客观方
有重合交叉
。
立法上 的不 明确
、
不 具体是 导 致 司法 实 践 应 混
按照检察机关 内设机构的职管辖分工
,
控告 申诉部门举报的侦审分离与 侦部门案
件的侦审一体化并
。
由相关规定复杂
,
致
使二者契合处形一边缘带
,
是控告 申诉
部门举报线索的初查处理职权的拥有限制
,
这职权的分分割
,
表 一定范围内的不确
定幸
,
导致举报线索的初查与处理在控告申诉
部门的割裂
,
初查的立案工完全被纳人了
侦部门的侦审一体化机制
。
这一工模式
上述的清醒认识
,
是笔者本文 侦案件的立案
与侦查探旧的基点
。